自百货商场管理模式革新以来,有关“营采合一”和“营采分离”的争论一直是此起彼伏、绵延不绝。所谓“营”和“采”,指的是百货商场管理职能的两个分支:一个是营运职能,主要负责对经营卖场的商品销售管理和相关工作;另一个是采购职能,主要负责对经营卖场销售商品或经营品牌的选择和引进工作。商场作为零售终端,将两端分系着供应商与顾客的商品流通渠道连通起来。采购商品引进品牌的采购职能与管理经营卖场商品销售的营运职能作为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各自职能特性发挥作用,促进百货商场经营活动的进行。 再来看关于“营”“采”的争论。所谓“营采合一”,是指将营运和采购的职能合二为一,整合为一种职能,用以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