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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壳幼儿园,为何空手骗取价值亿元的国有划拨土地长达14年

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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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个空壳幼儿园,何以能空手骗取价值亿元的1.6公顷

国有划拨土地长达14年?

2019年底,由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以下简称“长清城建开发公司”)的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东王村整体改造拆迁工作全部结束。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全村700多户村民,宅基地按每平方米补偿1050元,每人按47m2标准进行住房安置。

然而,今年2月,一个消息传来,尤如炸弹在东王村引爆:张圣昌等24户村民刚拆迁补偿的1.6109公顷宅基地,竟然早在14年前就被政府征收划拨给了长清区新世纪幼儿园(以下简称“新世纪幼儿园”),现在新世纪幼儿园拿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与开发商协商价值高达亿元的土地补偿!

消息如惊天霹雳,把24户村民整懵了:1996年前后统一发放的宅基地证(如下图),一直居住到2017年,只拆迁过这一次,一块宅基地怎么拆迁补偿三次?同一块土地怎么同时存在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权属?

村民提供的涉案土地权属证据显示:1.6109公顷土地,既属于2008年就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新世纪幼儿园,又属于1996年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24户村民,而且地理位置和土地面积完全重合,两个证同时存在长达12年。(如图1图2对比)

按照国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一块地只有一个所有权,也只能补偿一次。现在涉案土地上存在两个合法取得的“证”,24户村民担心退回补偿款,村集体面临着土地损失,国家也面临着重复支付巨额补偿款。

随着村民的调查,2006年涉案土地从征收、划拨、拆迁到办证等内幕逐步水落石出。

原来,导演加主演这场惊天骗局的主角,竟然是现任东王村支部书记王心儒。

村民愤怒了!涉案宅基地上14户村民从今年3月份上访举报,至今已连续控告举报半年。

然而,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结束。

5月份市相关领导先后批示严肃处理,但案件移交区里后,如石沉大海。

村书记王心儒仍然“倚利”不倒,甚至6月28日还当面威胁举报他的女村民李X双的父亲:“你姑娘很有本事,社会太乱,她出门要注意安全。”

举报没用,那就曝光吧。倔强的村民张X昌说。

这也是最后的无奈选择

引 子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时任东王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王心儒,以村委名义与新世纪幼儿园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村委出地办手续,新世纪幼儿园出钱建学校。为向政府申报通过,文昌街道办事处也参与签订了四方协议。

随后,东王村委按照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性质,向省、区政府申报新世纪幼儿园建设投资1983.42万元的征地项目,征收东王村集体土地1.6109公顷用于建设幼儿园。2006年12月省政府批复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07年10月新世纪幼儿园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12月济南市政府正式批复。2007年4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07)78号《征收土地公告》、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2007)50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按照耕地性质确定了37.2118万元拆迁补偿安置费。

2007年4月24日东王村委为新世纪幼儿园开具了37.2118万元《征地土地安置补偿费》。2008年12月新世纪幼儿园取得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政府征收划拨的东王村集体土地1.6109公顷,全部是24户村民正在使用的有证宅基地。

此后,从2008年到2019年东王村改造拆迁,新世纪幼儿园没有依约投资建设,24户村民也没有拆迁安置。

所谓合作办学,实际成了一纸空文。

令人诡异是,这个征地1.6109公顷(24.16亩)、投资近2000万元的重大公益项目,村两委竟然没有人知道,全村人都不知道,涉案宅基地上的24户村民更不知道,隐瞒竟然长达14年之久,直到此次整村改造拆迁,新世纪幼儿园与开发商协商巨额补偿才暴露出来,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那么,到底是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惠村利民的公益事业项目?是谁主导了这场惊天骗局?谁是获利受益者?谁又是权益受害者?涉案过程颇令人玩味。

长清区新世纪幼儿园

是否具备办学资质条件?有无投资办学经济实力?

先从新世纪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和经济实力说起

从村民提供的注册登记材料看,新世纪幼儿园是2004年9月获得《办园许可证》(图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法定代表人:杜某某(据说已去世)

审计“验资事项说明”显示,其他投资人:郝某三、郝某四、朱某武(均为化名)。

经调查核实,新世纪幼儿园浮出水面,露出了真面目:

一是新世纪幼儿园根本不具备办学资质条件与投资经济实力

据了解,从注册登记至今,4名合伙人共筹资4万元(图5),与其办学协议承诺给村委投资1983.42万元相去十万八千里,完全属于科幻之列。

二是新世纪幼儿园虚构办学条件,系违法取得《办园许可证》

①新世纪幼儿园是虚构的“五无”幼儿园。从2004年办证至今,该幼儿园无地址、无学生、无教师、无校舍、无资产,什么都没有,除了一纸批文,从来就没办过学。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填写的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东王社区居委会”(图4),而《办园许可证》登记地址是“长清区新城区”(图3),二者相互矛盾,均未具体门牌号,幼儿园在哪里?恐怕连王心儒和杜某某本人都不知道,原因就是办园许可证系违法骗取。

②民政局所存备案材料签字均为一人所签。经律师查询,民政局提供的杜某某等4人的填报材料显示,四人签字笔迹完全相同,违反签名规定,不符合申报要求。

三是新世纪幼儿园与王心儒事先串通预谋,致《办园许可证》早产。2004年杜某某取得《办园许可证》(图3),2006年与村委签订《投资协议书》(图6),二者相差两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杜某某2004年的注册内容,竟然和2006年与村委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内容惊人一致!显然,村支书王心儒与杜某某事先已串通,如果没有提前授意伪造,杜某某无论如何也掐算不出两年后会与东王村合作办学,这是第六个脚指头都能想到的事。

四是新世纪幼儿园没有缴纳拆迁补偿安置费。按照济南市国土资源局50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37.2118万元拆迁补偿安置费,新世纪幼儿园至今没有缴纳。但村支书王心儒却指使会计某某为新世纪幼儿园虚开了37.2118万元的《征地土地安置补偿费》(图8)。据了解,当时新世纪幼儿园及4名合伙人的经济状况,根本无力支付此款。

五是杜某某等人申办幼儿园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从事办企业或者是其他经营活动。

六是新世纪幼儿园因“未年检和审核”被撤销资质。据区教育局查询答复,2004年新世纪幼儿园取得办学资质,因为2006年“未年检和审核”,在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前资质就已被撤销。

七是新世纪幼儿园分文未付就取得了价值高达1.92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许可证。证据显示,该土地系划拨取得,没有缴纳出让金。据了解,现该地段土地拍卖价格800万元/亩左右,该幼儿园所有的1.6109公顷土地(24.16亩),价值高达近1.92亿元。据举报村民反映,长清城建开发公司据此需要向幼儿园支付至少700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费或相应安置房产。

显然,新世纪幼儿园不具备任何办学资质条件,也没有任何办学经验和经济实力可言,从成立到撤销,至今从未办过一天学,未招一名儿童,未投资一分钱,没有一个员工,没有一间办公室,没有办公地点。从签订合同开始,就没有合作办学的基础,通过虚构事实,没花一分钱,就用唾沫“粘”取了高达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

合作办学协议有无履行可能

是意外原因中止?还是蓄意串通诈骗?

2006年时任东王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王心儒,以村委名义与新世纪幼儿园签订了合作建设幼儿园的《投资协议书》和《补充协议》,除村委履行了向政府报批手续,新世纪幼儿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图9)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图10),实现了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变更,所有权由村民向幼儿园转移,新世纪幼儿园没有履行合同条款。

也就是说,新世纪幼儿园啥也没干,就取得了价值高达1.92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令人诡异的,还不止于此。

合作办学协议是怎么履行的,有无履行可能?看一看时任村领导王心儒的一系列神操作,就明白了。

1.直接违反村两委组织决策程序,擅自作主签订协议。王心儒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村委名义与新世纪幼儿园签订《投资协议书》与《补充协议书》,没有经过村两委集体程序决策,也没有征得村民代表同意,更没有告知涉案土地的24户村民,已严重违反了村委工作组织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但,至今也没人知道合作协议。至于为什么?谁也不知道。

2.直接隐瞒宅基地实情申报,致使拆迁安置履行不能。王心儒以村委名义向政府申报1.6109公顷土地征收手续时,上面居住的是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24户村民,没有空余耕地。其故意隐瞒了村民宅基地的真实情况,导致市政府完全按照耕地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审批,市国土资源局50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图11)显示,拆迁补偿安置费仅为37.2118万元。其直接后果是,根本就没法实施所谓拆迁补偿安置。37.2118万元对于1.6109公顷地上的24户村民来说,实际是杯水车薪,按照2007年长清区宅基地建设成本,还不够3户村民建房费用,如果按照24户宅基地实际申报,仅补偿安置费用就高达千万元之巨,还不算为村民另行安排地基建房。

正如村民所言,当时这点补偿,拆迁安置根本不可能,没有拆迁安置补偿,怎么能在我们宅基地上建设幼儿园?

事实上,王心儒在签订合同和申报征地时,就根本没有想24户村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建设幼儿园本身就是空中楼阁,另有目的。

这是个儿童算术题,村书记王心儒是心知肚明的。

3.明知宅基地拆迁不能,造成“一地”存在“两证”事实。王心儒把24户村民已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在没有撤销村民《宅基地证》和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合同和虚构事实,让政府征收,导致政府将属于村民在用的宅基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划拨给根本就不存在的“皮包”幼儿园,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造成“一地”存在“两证”的荒唐事实,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直接侵犯了24户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

4.直接给幼儿园虚开收费凭证,为幼儿园免去补偿费。即使按照耕地标准确定了37.2118万元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幼儿园长达14年没缴纳,但是,王心儒却指使会计徐玉玲为幼儿园虚开了对应的《征地土地安置补偿费》,主动帮助幼儿园伪造交纳安置补偿费的收据,造成其已向村委交纳土地安置拆迁补偿费用假象,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王心儒用来欺骗谁?

5.长期隐瞒土地征收拆迁事实,欺骗村委村民至今。在24户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王心儒擅自与幼儿园签订多个合同协议,造成政府征收和村民宅基地变更的既成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长达14年,村里没有履行公示方案、告知转让和补偿义务,更没实施拆迁补偿,也没有真正进行安置,就“拆迁”了宅基地,划拨了土地,变更了所有权。王心儒明知拆迁安置和建设幼儿园协议无法履行,至今也没告知村民,不是其保密意识强,而是心里有鬼,金钱利益作祟。

6.直接销毁宅基地档案,土地房产部门涉嫌违法犯罪。今年4月份,村民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查询宅基地登记原始档案,被告知涉案宅基地已没有任何档案材料。按照国家土地房产管理规定,涉案宅基地资料属于长期保存的档案。档案可能早已人为销毁,但上述单位对此没有告知原因。

7.甘愿吃亏上当受骗,拒不解决与幼儿园纠纷。合作协议签订至今,王心儒一直长期主持村两委工作,幼儿园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其现仍担任支部书记,理应知道幼儿园没有履行协议能力,实际也没有履行协议,但他即没有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也没有就此提出与幼儿园协商解决,更没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损失赔偿,故意拖着不办,直接造成了村委故意违约的事实,甘愿当吃亏受骗当“冤大头”,就这样默默无闻地坚守了14年,个中原因,也许王书记有难言之“隐”。但是,文昌街道办事处作为合同相对方之一(图12),其沉默原因,令人费解。

也正是因为损害的是国家和集体利益,书记王心儒才心如止水,稳如泰山。村民说,因为给幼儿园的补偿还没落实。

王心儒明知村民宅基地是正在使用的有证合法集体土地,以虚构村委与新世纪幼儿园合作办学方式,违反村委程序、恶意串通他人、伪造收款凭证,以合法程序为掩护,隐瞒宅基地事实,申报虚构的新世纪幼儿园建设投资1983.42万元的征地项目,骗取征收东王村集体土地1.6109公顷,帮助他人侵吞集体土地,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而获得巨额土地利益。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惠民利民的公益项目,实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诈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犯罪案件。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但,涉案土地长达12年没有拆迁安置,批准文件不但没失效,而且新世纪幼儿园还堂而皇之地拿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去协商补偿?土地管理如此混乱,长清区的法制状况可见一斑。

涉案土地上有24户村民宅基地权益受到侵害,但只有14户正义村民,主动站出来维权,不顾个人安危,不惧威胁恐吓,四处奔波,咨询法律,公开举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其行为令人敬佩。

而东王村现有140名共产党员,竟然没有一人敢站出来,哪怕说句公道话,只有沉默。

据了解,这与王心儒关系背景深厚,保护伞根深蒂固不无关系,其长期违法乱纪,没有受到严肃处理,成为贪腐“不倒翁”,村民多数已麻木,万般无奈才举报。

叩问良心,拷问党性。如此重大案件,虽经村民多方奔走举报,除了暂时中止对幼儿园补偿,却长达3个月没有依法依规处理。

我们不仅要问:王心儒怎么能协助新世纪幼儿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能隐瞒长达14年?屡屡举报长达3个多月不查处?(如图13、图14)

法律专业人士认为,该案涉嫌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值重大,追诉时效紧急,属于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

如此拖下去,王心儒等人将逃脱法律制裁。

合同没解除,土地没收回,补偿没确定,14户村民在等,700多户村民在看……长清区有关部门也在“等”。

我们期待涉案土地回归法制轨道,期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长清区东王村落地生根,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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