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评论数(0)新浪网(本报讯),前天下午1点,200余名身穿黑色衣服,围堵北京天天尾货商城进出口,记者采房了市场管理者陈女士,2008年与土地管理者签的合同中,到期时间为2013年6月。但在租凭期间,西局村村委会下属的北京华宇天宏投资管理公司多次张贴腾退通知,要求商场在2011年4月前腾退拆迁,“不仅没说给补偿,还破坏了我们的经营秩序,造成了损失”陈女士称,由于经营受损,被要求拆迁后商场就一直没有缴纳租金,据介绍,今年5月西局村委会曾和商场方协商,答应赔偿一定的金额,并且不用商场再去缴纳二年600多万的租金。
在陈女士提供的一份双方没有签字的协议上,甲方西局村委会和乙方天天商贸有限公司(陈女士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条件是,乙方履行腾退义务,甲方支付乙方350万元赔偿款,并免除腾退资金。协议还提出,如果乙方未能在5月31日之前腾退所有房屋、附属物、场地,则乙方应当向甲方双会倍返还补偿款,“一个月的时间腾退几百家商城商户,一点缓冲期也没有,万一有个别商户因为客观原因没在规定时间内走,那我们公司就要双倍返还补偿款,这条款太过苛刻,我们公司没办法答应。”
记者随便还采访了一家商户,刘先生介绍说,“这些黑衣男子都是土地所有者(西局村委会)派来的人,来了之后先是围堵进出口,然后威胁我们要我们立马搬出去,之前就来过几次,打了我们这边几个人,今天又来了,现在围堵在这里,这让我们如何做生意”
记者拨打了西局村委会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对于这样的事情,记者随机拨打了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介绍说“在合同还有到期之前,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条约,需要违向的那方承担相应的负责,所以土地所有者应该赔偿商户相应损失。”
现在天天尾货商城的300多家商户无法正常营业,也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导致商户经济损失,相应的责任为谁来承担,难道土地所有者就不能正面的处理这个问题,而非得这么极端?直接藐视国家法律,我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深入的调查此事,真正的维护好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