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9日
评论数(4)今晚叫了英子一起吃饭。
我在筹划组建一个圈子,想聚集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管理者,相互学习与交流。
都是有梦想的人,相互携手可以走的更稳,走的更快。
今晚有个小聚会,只有三个人参加。
把英子拉进这个圈子,是因为她的两个优势,一是:她曾经是一个快时尚服装品牌的买手,在选货和组货方面眼光独到,她的这项本领我是望尘莫及;二是她年轻,可以拉低我们这个圈子的平均年龄,因为我太老。做商品做久了,我是深知平均的妙处的。嘿嘿。
英子之前做过我的下属。
我在一家奢侈品牌组建商品部的时候,把她招了进来,负责一个法国服装品牌的商品管理,或者是她习惯了快时尚品牌的运作模式,不肯耐下心来学习奢侈品牌的体验模式,做了不久就离职了。
但彼此一直保持着联系。
她之前负责的那个快时尚品牌,很受年轻女孩的追捧。我也因此而找过她几次,请她用员工价给一些朋友购买。
她偶尔良心发现的时候,也会给我打个电话,不过一般都是在她工作中遇到难题的时候,又或者是在她失恋的时候。
于是,我们就又成了很铁的哥们。
有一次两人一起喝咖啡。
英子说:你知道吗?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
我说:嗯嗯。
英子说:其实你做商品是做不过我的,但你当老大比我强,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被她前半句话贬的很恼火,本来想发作一下的,收到她后半句送的高帽子,就转怒为喜了不发作了。毕竟咱们是男人,心胸要宽广点是不是?
我就很得意的告诉她,我能给她当老大,是因为我会忽悠老板。
英子来了兴趣:怎么个“忽悠”法?
我一本正经的告诉她:在老板面前,要有四种能力,一是能把简单的事情说成复杂的,二是能把复杂的事情说成简单的,三是能把大事说成小事,四是能把小事说成大事。
这就是“忽悠”的四大法则。
英子听了大笑不止。
英子当时是把我的话当成笑话。
其实,老板并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老板有时想做一件事情,在他的嘴里就是一句话:我想做什么什么,说起来很简单,超级简单,但当他在听你意见是时候,你必须从思路到方案、从全过程到分阶段的做汇报。我之前有篇文章写KFC的体验管理,KFC的员工手册里只是用一句话概况:给予每一位顾客绝佳风味的食品、愉悦的用餐经验、期待再来的价值。这句话很简单,但是怎么实现呢?有十几本操作手册指导你怎么实现,这些操作手册摞起来接近半米高。这就是把简单是事情说成复杂的。
把复杂是事情说成简单的,可以分成几个层次,用一句话能把自己的工作内容说明白,那是找到举重若轻的方法了,你肯定会做出成绩;用一句话把一个行业讲透彻,那是你悟透这个行业的本质了,你或许会成为专家;用一句话把一个群体的需求表达清楚,你或许会成就一个品牌。这种把复杂的事情说成简单的能力,是我努力和修炼的方向。
一个做HR的朋友曾经指点过我,在老板面前,有时要敢于把大事说成小事,别人看做很大的事情,是因为他们掌控不了,如果你有信心把大事说小代表你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让老板对你就会有期待,有了期待就会有机会。
至于把小事说大,我们都听说过一句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看小事出现在哪个地方,在核心竞争力上,或者在关键流程上的任何小问题都有产生致命后果的可能性。
我N多年前跟过一个老大,当时我们都在同一家私营公司。老大那时做营销总监,营销总监做的事情,不是立马就能见到效果的。结果老大很不被理解,被很多人以“只忽悠不做实事”为理由去排挤他,老大做了半年多就被迫辞职了。
对他的离职,我和几个欣赏他的同事都很惋惜。
后来老大去了一家知名企业,去筹建电子商务,几年之后,他负责的电商业务成绩骄人,一年几个亿的销售额。
当他成功之后,那些之前说他“忽悠”的人才明白一件事:他之前说的话不叫“忽悠”,那叫战略。
战略这个词儿,短视的人不明白。
今晚,我和一个新朋友都在尝试讨论商业模式。我们只能理解一点商业模式的皮毛,所以我们的讨论,基本上是处在吹吹水的阶段。
英子坐在那里很安静的听着,末了敬我们酒:两位老师,我要很认真的向你们学习。
我大乐。
这妞,开始懂“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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