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8日
评论数(0)陈一冰被“黑”是奥运的一部分
《奥林匹克宪章》专门为奥林匹克精神赋予内涵:“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核。
通俗地讲,所谓的奥林匹克精神无非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奥林匹克精神更加突出了“公平竞争”的地位。此所谓,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但如今的奥运会正在渐渐变质,散发着政治腐烂味和经济铜臭味。奥运会正沦为政治权贵、商界巨贾玩弄阴谋的秀场。奥林匹克精神像浸泡在海底深处的沉船一样,锈迹斑斑,散发着一股衰败的气息。陈一冰的“被银牌”为上述论点提供了论据。
伦敦奥运会男子吊环比赛,本来并没有多少悬念可言。陈一冰是货真价实的“吊环王”,这个冠军被认为早已是他囊中之物。但比赛的结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陈一冰在吊环决赛中败给了巴西人纳巴雷特。
但比赛的过程颇为蹊跷。两人的动作难度相同,从完成质量看,陈一冰优于纳巴雷特。这似乎并没有多少可争议之处。何况落地时陈一冰几乎无懈可击,而纳巴雷特却动了一步。
陈一冰本人承认自己的表现堪称完美,只能对结果表示遗憾。第六次参加奥运会的保加利亚体操传奇——约维切夫也持类似观点,“陈一冰的表现肯定更好,他落地时站住了,这就是一个硬性标准。”
竞技场上,风云莫测,很多时候必须要接受不得不接受的结果。比如南非世界杯时,兰帕德打进德国队球门的球被硬生生吹了出来。这种情况下,“裁判也是人”的论调往往成为一种合理解释。
但体操项目则有所不同。它是一个纯裁判打分项目,裁判的判罚出现明显的偏差很难用“裁判也是人”解释通。关于吊环比赛裁判打分情况,根本不必要再进行细节上的探讨,裁判一定是有问题的,否则也不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
不过,事情并非表面呈现的那么简单。裁判并非孤零零的个体,他们受雇于各单项协会,而单项协会又听命于国际奥委会。执法者和组织者其实是一家的。直白点讲,就是律师要听命于法官的。裁判的行为天生就带着疑点。
而奥运会早已不是单纯的“处女”了。它的背后缠绕着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出于政治等众多方面的考量,东道主往往会天然占有优势。另外,各个协会也会从平衡各国利益出发进行奖牌的分割。
北京奥运会时,中国队受到的优待无需赘言。体操就是一个例证。当时,中国体操队夺金如拾草芥。客观地讲,并不是每一块冠军都是那么有说服力。而中国队员在柔道比赛中因为受到裁判的照顾而听到嘘声,也并非偶然现象。
陈一冰的“银牌”被理解成为北京奥运会还债,这也是坊间唯一合理的解释。其实,在伦敦奥运会开赛前,众人都有如此预判。因为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这一次,东道主英国队同样受到了不少优待。英国自行车队“假摔风波”、赛艇队“重赛风波”都引来了不少质疑。
在奥运会越来越商业化、越来越政治化的大背景下,奥运金牌、奖牌,甚至比赛的过程,往往会成为各方交易的筹码。裁判绝不会是幕后的庄家,与运动员一样,他们也只不过是棋子罢了。真正的庄家是背后的各路政客们,他们让奥运会变成了印钞机,让奥运会变成了政治筹码。
奥林匹克精神不过是挂在门脸处的“幌子”而已。它早已锈迹斑斑,失去了原有的颜色。当奥运会告别了纯真年代,她变得妖娆而风骚,却也不复村姑时代的纯洁与无暇。